根據《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強化我市住宅工程質量驗收管理的通知》(榕建質安[2017]211號)的要求,在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將住宅工程分戶驗收記錄信息提交到福州市城鄉建設局網站進行15日公示,并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作為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條件報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現擬對福州世茂匯盈置業有限公司申請的“世茂連潘天城項目南地塊3#、5#、9#、10#樓及地下室”項目住宅分戶驗收進行公示。有關單位及個人如發現該工程因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質量標準和設計文件施工造成質量問題及其他情況有疑義的,請提供書面舉報材料,并加蓋單位公章和簽署真實姓名。舉報材料請于2020年12月24日前報送我局。來信請寄:福州市倉山區南江濱西大道193號8#樓10層福州市城鄉建設局質量安全監管處和7#樓12層福州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郵編:350005。
福州市城鄉建設局
審批處
2020年12月9日